工業管線災害救助種類方式基準及相關事項標準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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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工業管線災害救助種類方式基準及相關事項標準第8條,災害生活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1. 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如下: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舉例:如果有人在工業管線災害中失蹤,其配偶有優先領取失蹤救助金的資格。 2. 重傷救助金由受災個人本人具領。 舉例:如果有人在工業管線災害中受到重傷,該受災個人本人有資格具領重傷救助金。 3. 安遷救助金由受災戶的戶長或現住人具領。 舉例:如果受災戶需要遷移居住地,則該受災戶的戶長或現住人有資格具領安遷救助金。 參考資料:工業管線災害救助種類方式基準及相關事項標準第8條
- 直系血親卑親屬名詞
- 重傷名詞
- 故意名詞
- 追繳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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