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根據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第17條,申請人在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這意味著申請人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例如尊重當事人的權益、確保資料的正確性、限制資料的使用範圍等。如果申請人未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申請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立法理由參考美國加州車輛法第38755條第(d)項之規定,明定申請人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參考美國加州車輛法第38755條第(d)項之規定,明定申請人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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