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獎勵投資條例2適用法律順序與從優原則

快速跳轉

獎勵投資,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獎勵投資條例第2條,當獎勵投資條例未規定或者其他法律規定較獎勵投資條例更有利時,應適用最有利的法律。例如,如果在特定情況下,其他法律對投資人提供的優惠更多,那麼該最有利的法律應適用。此條例的目的在於確保投資人能夠享受最優惠的待遇,並在適用時與其他相關法律並行適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獎勵投資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獎勵投資條例第 2 條規定:「獎勵投資,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獎勵投資條例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