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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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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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1條是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第4項所制定的。該條法規旨在促進產業升級,並規定了公司在研究與發展以及人才培訓方面的支出可以享受投資抵減的相關規定。具體的參考資料和範例需要參考關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和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的最新相關法規文件。
- 第六條第四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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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