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由貿易主管機關依據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三條之一、第五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
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第1條規定,該辦法由貿易主管機關根據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五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的規定所訂定。 參考資料: - 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24) - 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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