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管理處) 及所屬分處 (以下簡稱分處) 辦理加工出口區內 (以下簡稱本區內) 左列各款有關貿易管理事項: 一、輸出入案之審核與發證。 二、貿易之推進與發展。 三、其他有關本區內貿易管理事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管理處) 及所屬分處 (以下簡稱分處) 辦理加工出口區內 (以下簡稱本區內) 左列各款有關貿易管理事項: 一、輸出入案之審核與發證。 二、貿易之推進與發展。 三、其他有關本區內貿易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