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在區內營業之事業申請租用土地自行興建建築物,應約定以興建樓房及其必要附屬建築物為原則;其建蔽率及容積率依相關
建築法
規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