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科技產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第22條,當管理處進行強制拍賣時,應檢附以下文件: - 囑託文書:詳細記載建物所有權人的姓名、住址,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還需包括該組織的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以及管理人或代表人的姓名、住址。 - 強制拍賣書面處分及送達證明文件:記錄了強制拍賣的決定以及相關文件的寄送證明。 - 不動產登記謄本:提供有關建物的登記資訊的文件。 - 其他相關文件:可能包括評估報告、欠款證明等與強制拍賣相關的文件。 2. 這條規定沒有細項的款,所以我們不需要進一步的論述。 參考資料:《科技產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