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獨立項之撰寫,以二段式為之者,前言部分應包含申請專利之標的名稱及與先前技術共有之必要技術特徵;特徵部分應以「其特徵在於」、「其改良在於」或其他類似用語,敘明有別於先前技術之必要技術特徵。
  2. 解釋獨立項時,特徵部分應與前言部分所述之技術特徵結合。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