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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規費收費辦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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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申請案之實體審查,申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提出加速審查申請者,申請費每件新臺幣四千元: 一、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 二、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三、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4條,如果申請人具備以下情況之一並提出加速審查申請,則申請費每件為新台幣四千元: 1. 申請人所申請的發明是商業上必要的。 2. 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3. 申請的發明涉及綠能技術相關領域。 例如,如果申請人的發明是一項商業上必要的技術,並且他們希望加速審查程序,則根據該法規,申請費為每件新台幣四千元。

  • 實體審查名詞
  • 專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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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 4 條規定:「發明申請案之實體審查,申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提出加速審查申請者,申請費每件新臺幣四千元: 一、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