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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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6條: 1. 設計專利各項申請費用如下: - 申請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 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 申請誤譯之訂正: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 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 申請再審查:每件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 申請舉發:每件新臺幣八千元。 - 申請分割: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 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2. 如果申請案件是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的,則前項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七款的申請費用減收新臺幣六百元。 3. 如果同時申請第一項第三款和第八款的情況,每件申請費用為新臺幣二千元。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 專利名詞
- 再審名詞
- 證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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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