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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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登記申請費如下: 一、申請專利申請權讓與或繼承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二、申請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三、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四、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五、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六、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七、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八、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九、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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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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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利名詞
- 繼承名詞
- 質權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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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