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年費減免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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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辦法規定減收之專利年費,每件每年金額如下: 一、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收新臺幣八百元。 二、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收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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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專利年費減免辦法第4條規定了專利年費的減免金額。根據這個條款,每件專利每年的減免金額如下: 1.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收新臺幣八百元。 2. 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收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參考資料: 《專利年費計算表》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21年3月修訂,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56457&ctNode=6725&mp=1
- 專利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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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