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具備章程所定會員資格者申請入會,集管團體不得拒絕。
  2. 集管團體對其會員之著作財產權等相關資訊應訂定審查機制,會員並應提供相關權利證明文件。
  3. 會員得隨時退會。但章程限定於業務年度終了或經過預告期間後始准退會者,不在此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12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