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 2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專利電子申請:指使用專利專責機關所規定之軟硬體資訊設備傳送專利電子申請文件。 二、使用人:指為專利電子申請之專利申請人或其代理人。 三、專利電子申請文件:指使用人依專利專責機關所規定之專利電子申請表單所填寫之申請書及其所附之電子檔。 四、電子傳達:指使用人利用網際網路之方式,將專利電子申請文件傳送至專利專責機關之資訊系統。 五、資訊系統:指產生、送出、收受、儲存或其他處理電子形式訊息資料之系統。 六、電子憑證:指依電子簽章法許可之憑證機構簽發之有效憑證。 七、數位簽章:指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之數位簽章。 八、電子公文:指專利專責機關於專利申請及其相關程序中,以電子方式作成之各式公文書。 九、受送達人:指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為專利申請及其相關程序,同意專利專責機關為電子送達之人。 十、電子送達:指專利專責機關將電子公文傳送至電子公文下載平台,並經受送達人下載該電子公文。 十一、電子公文下載平台:指專利專責機關提供受送達人下載電子公文之資訊系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可確定以下幾點: 1. 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2條中的用詞定義如下: - 專利電子申請:指使用專利專責機關所規定之軟硬體資訊設備傳送專利電子申請文件。 - 使用人:指為專利電子申請之專利申請人或其代理人。 - 專利電子申請文件:指使用人依專利專責機關所規定之專利電子申請表單所填寫之申請書及其所附之電子檔。 - 電子傳達:指使用人利用網際網路之方式,將專利電子申請文件傳送至專利專責機關之資訊系統。 - 資訊系統:指產生、送出、收受、儲存或其他處理電子形式訊息資料之系統。 - 電子憑證:指依電子簽章法許可之憑證機構簽發之有效憑證。 - 數位簽章:指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之數位簽章。 - 電子公文:指專利專責機關於專利申請及其相關程序中,以電子方式作成之各式公文書。 - 受送達人:指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為專利申請及其相關程序,同意專利專責機關為電子送達之人。 - 電子送達:指專利專責機關將電子公文傳送至電子公文下載平台,並經受送達人下載該電子公文。 - 電子公文下載平台:指專利專責機關提供受送達人下載電子公文之資訊系統。 2. 根據提供的法規內容,並沒有涉及到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2條的相關範例或案例。因此,無法提供參考資料與該法條有關。 在法規內容中並無涉及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法第51條、第17條、行政程序法第71條、第72條、第73條、第74條的相關問題。因此也無法针对这些法條提供解释或範例。 所以,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回答"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 2 條"的問題。
- 專利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電子簽章法法規
- 公文書名詞
- 送達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