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業及零售式量販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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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核准許可登記後,應將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款所列之事項刊登於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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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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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款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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