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不知道貿易法第26條的相關資訊。
出進口人應本誠信原則,利用仲裁、調解或和解程序,積極處理貿易糾紛。 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國際貿易爭議之仲裁制度。
立法理由依照我國現行「商務仲栽條例」,並配合法務部推動商務仲栽制度,廠商宜多利用仲裁、調解或和解程序,解決糾紛。
依照我國現行「商務仲栽條例」,並配合法務部推動商務仲栽制度,廠商宜多利用仲裁、調解或和解程序,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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