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所稱瀕臨絕種動植物,指依本法公告之瀕臨絕種動植物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所列物種(以下簡稱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瀕臨絕種動植物)。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