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建立產業競爭力觀測機制,以掌握產業因應貿易自由化之準備情形及貿易自由化產生之影響。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建立產業競爭力觀測機制,以掌握產業因應貿易自由化之準備情形及貿易自由化產生之影響。
立法理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經貿條約或協定(議)簽署前主動建立觀測機制,考量產業體質(如是否屬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經濟模型模擬或經貿統計數據等客觀資料,評估產業可能受影響情形與其因應貿易自由化準備情形,並應於經貿條約或協定(議)簽署後持續觀測產業之受影響變化,評估是否因貿易自由化而導致產業受衝擊或受損情事,爰為本條規定。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經貿條約或協定(議)簽署前主動建立觀測機制,考量產業體質(如是否屬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經濟模型模擬或經貿統計數據等客觀資料,評估產業可能受影響情形與其因應貿易自由化準備情形,並應於經貿條約或協定(議)簽署後持續觀測產業之受影響變化,評估是否因貿易自由化而導致產業受衝擊或受損情事,爰為本條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