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7

快速跳轉

凡經公告應施檢驗商品,均按同時公告之檢驗費率依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規定之價格計收檢驗費。 前項應施檢驗商品,一併發產地證明書者,另行按批收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這段文字是在說明商品檢驗規費的收費標準。如果一個商品需要經過檢驗,那麼應該按照公告的檢驗費率來計算檢驗費用,並且根據商品檢驗法的細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來收費。如果這個商品還需要一併核發產地證明書,那麼就需要另外按批收費。 舉個例子,如果一家食品公司要生產一款新產品,需要經過檢驗才能上市,那麼就需要按照公告的檢驗費率來計算檢驗費用,並且根據商品檢驗法的細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來收費。如果這款產品還需要核發產地證明書,那麼就需要另外按批收費。

  • 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條文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第 7 條規定:「凡經公告應施檢驗商品,均按同時公告之檢驗費率依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規定之價格計收…」(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