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我國遠洋漁船漁獲物之衛生管理符合性評鑑驗證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漁船公司申請遠洋漁船漁獲物之衛生管理符合性評鑑,應填具申請書送其所屬漁船公會核符相關基本資料後,轉送本局依本辦法辦理之。 前項申請書應載明國外需求之法規、標準或指令等規定,作為評鑑依據。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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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公司申請遠洋漁船漁獲物之衛生管理符合性評鑑,應填具申請書送其所屬漁船公會核符相關基本資料後,轉送本局依本辦法辦理之。 前項申請書應載明國外需求之法規、標準或指令等規定,作為評鑑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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