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專責機關及其所屬分局派員至度量衡器放置地點辦理校正時,加收臨場校正費每人每次新臺幣五百元。但無法當日往返,而需住宿者,其臨場校正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各項費用標準計收。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