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河川公地經行政院核定為國有後,不得辦理新案許可使用,已依本規則許可使用有案者,得繼續使用至公告劃出河川區域時為止。 河川公地劃出河川區域者,應撤銷許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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