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省河川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42

快速跳轉

申請使用河川公地種植植物者,應以戶為單位,每戶面積不得超過五公頃。 前項申請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並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 姓名、住址。 (二) 申請面積及植物名稱。 (三) 申請地點土地標示。 (四) 附件名稱。 二、土地位置實測圖,其比例尺應與河川圖籍比例相同。 三、戶籍謄本。 四、使用費繳納保證書。 第二項所附之土地位置實測圖應以透明紙繪製,測繪人應簽名蓋章,並載明身分證統一號碼及詳細戶籍住址。 第一項許可期滿仍欲繼續使用,其種植植物仍符合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且該河川公地適宜種植並依原範圍使用者,得於期滿前三個月內,持原許可證、戶籍謄本及使用費繳納保證書,向管理機關申請延長使用,每次得延長三年,准予延長者,加蓋延長使用戳記。但以二次為限,未在期限內申請者,不予受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提供逐條法規釋義的詳細資訊。

  • 戶籍謄本名詞
  • 第十五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省河川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省河川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第 42 條規定:「申請使用河川公地種植植物者,應以戶為單位,每戶面積不得超過五公頃。 前項申請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省河川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