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 65 條(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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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事業為因應尚未埋設幹管地區個別自來水用戶供水需要,須增加或新裝配水幹管時,得按其成本向個別用戶收取二分之一以下之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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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上述的內容來看,並沒有提到自來水法第65條的相關內容,所以無法針對該條進行詳細的釋義。因此無法回答此問題。
立法沿革 1 版
(0551104 制定)
自來水事業為因應尚未埋設幹管地區個別自來水用戶供水需要,須增加或新裝配水幹管時,得按其成本向個別用戶收取二分之一以下之補助費。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551104 制定)
自來水事業為因應尚未埋設幹管地區個別自來水用戶供水需要,須增加或新裝配水幹管時,得按其成本向個別用戶收取二分之一以下之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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