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82.10.01訂定)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氣站之設備配置圖或平面配置圖變更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及換發執照。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