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八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稱薪給標準,於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事業人員,指每月支領之單一薪給,不包括津貼、加給及獎金;於未實施用人費率事業人員,指每月支領之薪給及加給。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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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八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稱薪給標準,於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事業人員,指每月支領之單一薪給,不包括津貼、加給及獎金;於未實施用人費率事業人員,指每月支領之薪給及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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