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應於明顯處所標示營業主題、加油站站名、營業時間、售油種類、油品價格及供油廠商標誌,並應於下列場所設置警戒標誌及標線: 一 儲油槽區設置「嚴禁煙火」及加油區設置「熄火加油」、「嚴禁煙火」之警戒標誌,並以紅底白字標示金屬板製作。 二 加油站出入口設方向標誌,並於地面劃白色箭頭標線;卸油區應於地面以黃線標示。 三 雨棚應設置高度標誌。
根據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 24 條,加油站應於明顯處所標示營業主題、加油站站名、營業時間、售油種類、油品價格及供油廠商標誌,並應於特定場所設置警戒標誌及標線。這包括儲油槽區設置「嚴禁煙火」及加油區設置「熄火加油」、「嚴禁煙火」之警戒標誌以及加油站出入口設方向標誌和地面劃白色箭頭標線,卸油區應於地面以黃線標示,以及雨棚應設置高度標誌。 參考資料: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82.09.10訂定) 範例: 根據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 24 條,一家加油站在加油區設置了「熄火加油」、「嚴禁煙火」的警戒標誌,並在地面劃白色箭頭標線指示出入口方向和黃線標示卸油區,符合規定的標誌標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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