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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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可為合格製造供應廠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工廠登記證。 二、置有三名以上經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術人員。 三、編有施工技術手冊及系統設計規劃書。 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可為合格安裝銷售廠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置有一名以上經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術人員。 三、編有施工技術手冊及系統設計規劃書。 前二項技術人員及合格廠商申請認可作業要點、施工技術手冊及系統設計規劃書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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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