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 第 6 條
快速跳轉
申請認可為合格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性能與規格應符合主管機關訂定之標準。 二、太陽能集熱器係由通過國際標準規範 ISO 9001 、ISO9002 或相當品質驗證之製造供應廠商生產。 前項合格產品之性能與規格及其申請認可作業要點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一項第二款之條件於本辦法發布日起六個月後施行。
回 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