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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 5 條(提供資訊服務等作為輔導重點)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為輔導中小企業調查或開發市場,應對中小企業提供資訊服務、建立自有品牌、佈置行銷管道或開發市場有關之指導及協助,作為輔導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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