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解散、歇業或停業者,主管機關得將該事業名稱自前條報備名單刪除。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