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 3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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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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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860425 全文修正)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本法僅作原則性之規定,仍有必要就細節性之程序事宜作進一步之規範,以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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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0425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本法僅作原則性之規定,仍有必要就細節性之程序事宜作進一步之規範,以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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