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其設施經營者應每五年於同意登記月份之前後三個月內,實施輻射安全測試,並留存紀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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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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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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