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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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監察人依本法第七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規定申請辭任者,應向本會提出左列文件一式二份: 一、申請書。 二、辭任理由書。 三、事務處理報告書。 四、有關新信託監察人選任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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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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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人名詞
- 第七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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