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運務處職掌如左: 一、各輪船期之編排控制事項。 二、各輪裝卸作業之督導事項。 三、各輪配艙、積載之安排督導事項。 四、貨櫃碼頭及集散場站之安排、設置及其管理運營之監督事項。 五、集貨船之安排與簽約事項。 六、各地區內陸運輸之安排連繫事項。 七、各輪航行運務之安排及添加油水之連繫事項。 八、貨櫃調配計劃之擬訂與管理事項。 九、貨櫃與車架及其相關設備之租賃、管制與調度事項。 十、貨櫃與車架及其相關設備租金、滿責費之審核事項。 十一、船用貨櫃繫具之管理事項。 十二、海上保險與理賠之處理事項 (含貨櫃及相關機具設備) 。 十三、貨物短損、理賠與訴訟之處理事項。 十四、代理行之約定事項。 十五、船務代理工作之辦理事項。 十六、其他有關運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