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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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通及建設部為經營商港,設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務公司),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
- 2.港務公司由政府獨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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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因為我不了解這個特定的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 1 條,所以很抱歉,我無法提供有關這項法條的逐條釋義。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1001025 制定)
交通及建設部為經營商港,設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務公司),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 港務公司由政府獨資經營。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規定港務公司設置之目的及法源。 二、第二項規定港務公司為政府獨資經營之事業。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001025 制定)
一、第一項規定港務公司設置之目的及法源。 二、第二項規定港務公司為政府獨資經營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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