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道路交通管理之規劃、督導與法規訂修及解釋之擬議。 二、公共運輸發展之政策規劃及督導。 三、鐵道運輸、汽車運輸及公路監理務之督導。 四、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政策之規劃與法規訂修及解釋之擬議。 五、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監理檢驗、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車輛牌照發業務之督導。 六、駕駛人訓練、考驗及駕駛執照核發業務之督導。 七、其他有關公共運輸及監理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