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郵處職掌如左: 一、國內外集郵業務之規劃推展及改進事項。 二、集郵票品之委託外銷事項。 三、函購集郵票品之辦理事項。 四、集郵票品展覽及備展品保管事項。 五、各國郵政發行郵票、明信片等樣張之交換及保管事項。 六、集郵票品之請領、接收、保管、配發及登帳統計事項。 七、集郵資料及刊物等之編訂印發事項。 八、集郵業務查詢申訴之處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集郵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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