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事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資訊室職掌如下: 一、民航資訊系統整體規劃事項。 二、民航資訊作業之協調、推動、發展及資料蒐集事項。 三、本局暨所屬單位資訊業務之執行及督導事項。 四、本局資訊作業標準及統一代碼之擬訂、推動及管理事項。 五、本局各項業務資訊化作業之相關技術諮詢事項。 六、本局資訊設備及網路建置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七、本局資訊安全稽核及資訊作業績效查核事項。 八、資訊政令宣導及推動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資訊室職掌如下: 一、民航資訊系統整體規劃事項。 二、民航資訊作業之協調、推動、發展及資料蒐集事項。 三、本局暨所屬單位資訊業務之執行及督導事項。 四、本局資訊作業標準及統一代碼之擬訂、推動及管理事項。 五、本局各項業務資訊化作業之相關技術諮詢事項。 六、本局資訊設備及網路建置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七、本局資訊安全稽核及資訊作業績效查核事項。 八、資訊政令宣導及推動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