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材料預算及供應計畫之編擬及執行事項。 二、材料之採購及有關事項。 三、材料之請購、收發、調度、倉儲、運輸及存量控制等之規劃、執行及有關事項。 四、材料之分類編號及有關事項。 五、呆廢材料之處理事項。 六、電信材料運輸及工務、業務用車輛之採購與管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材料供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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