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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北區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人事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預算員額之研擬審、編報事項。 二、人力規劃、人才儲備及其運用事項。 三、人員任免、遷調、升資、退休、資遣、撫卹事項。 四、薪給、待遇、考勤、差假、加班事項。 五、考成、獎懲、表彰事項。 六、人員訓練、進修事項。 七、人員資料之登記、管理及資歷證明之核發事項。 八、參加公保、勞保事項。 九、有關福利、互助、體育、康樂之規劃、輔導事項。 十、兵役緩召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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