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材料廠庫及主管機構材料單位,應分別備置呆廢器材登記帳簿,依照種類名稱、數量、原價、折舊價值等登記列報。但材料類及殘餘廢料類之廢損器材,得採用種類集體登記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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