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通部電信總局暨其所屬機構現職人員優惠退休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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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所稱現職人員,係指下列人員: 一、電信人員:係指依照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在交通部電信總局及其所屬機構任職之人員。 二、僱用人員:係指受僱於交通部電信總局及其所屬機構從事工作之人員,不包括前款之電信人員及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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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法規
-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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