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應填具退休申請書,連同有關證件及退休金受領印鑑,由服務機構報總機構或其授權之機構核准。但命令退休之人員,得免填退休申請書。
- 前項退休申請書之格式,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1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