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 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遺族有喪失、停止、終止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領受權之情形者,應據實申報,不申報或申報不實,致有冒領或溢領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情事時,由撫卹金或撫慰金給與機構追繳,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法辦。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遺族有喪失、停止、終止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領受權之情形者,應據實申報,不申報或申報不實,致有冒領或溢領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情事時,由撫卹金或撫慰金給與機構追繳,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法辦。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