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資位現職人員因公死亡時,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職業災害補償金。但其遺族亦得選擇依本辦法領取一次撫卹金及月撫卹金。
  2. 非資位現職人員因傷病以致死亡者,依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差工管理要點核給撫卹金。但其遺族亦得選擇依本辦法領取撫卹金;其任職十年以上者,給與一次撫卹金及月撫卹金,任職一年以上未滿十年者,給與一次撫卹金。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