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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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專用道之候車站台設施維護管理,得委由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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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第 19 條,大眾運輸專用道之候車站台設施的維護管理可以委由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根據該條法規,這項安排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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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