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7 條
快速跳轉
- 1.記帳憑證分為下列三類: 一、收入傳票。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
- 2.前項各種傳票,得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之。
回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