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新購、停用及不常使用之車輛,得不依規定期間辦理一級或二級檢修。但於使用前必須分別施行一級或二級檢修。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